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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地区“立委”呼吁尽快确立垃圾食品定义并于包装加注警示语

2013年3月19日,台湾地区“立法委员”表示,为了保障民众饮食的健康安全,“行政院卫生署”应尽快研议垃圾食物定义,并研拟在垃圾食品包装加注警示语,减少民众在不知情的状况下,吃下太多影响身体健康安全的食品,所产生出来的肥胖问题。

参照“行政院”日前通过的“食品卫生管理法”修正草案第28条第3项规定,“中央”主管机关对于不适合儿童长期食用的食品,可限制其广告。

食品药物管理局表示,目前对于市面上包装或散装产品的卫生安全、原料与添加物都有相关规范并落实稽查,而油脂、糖份虽然会引起肥胖问题,但因这是食品生产的基本配料所以不是稽查项目。且许多小吃都可能使用高油、高淀粉,因此关键应是加强民众饮食观念,适当调配多元食材达到均衡摄取。